在欧美等地盛行的“共居住房”(co-housing)首度引进温哥华,31户公寓预售期间热销,现仅余3户。倡议人士相信这种住房型态在温市,乃至于全国各地将愈来愈普遍,但他们也承认并非所有人都能接受这种全新概念。
这项新开发案在温东33街1733号一处工地推出31单位的“共居住房”,预售期间反应热烈,售出28户,预计明年秋季完工交屋。
这批公寓格局从小套房、一房、二房、三房到四房单位不等,所有单位都有自己的厨房,但主要公共设施是占地6500平方英呎的会所,内含公共厨房、餐厅、儿童与青少年活动室、办公室、客房、瑜珈教室及空中花园。
此外,还有庭园造景、工作间、后院及户外游戏场,以鼓励住户间全年不间断的社交往来,所有停车位都在地下室。
透过彼此合作,分享传统住宅内常见的一些设施,这处名为“温哥华共居住房”(Vancouver Cohousing)的开发案让私人住宅单位内的空间变得更小。
由于预售情况颇佳,目前仅余售价30万1029元,室内面积450平方英呎的套房单位、售价65万7511元,面积1055平方英呎的三房单位,以及同为三房,但售价72万463元,面积1146平方英呎的单位。
温市首座“共居住房”开发案热销。图为建案完工示意图。(取材自“温哥华共居住房”网站)
温市首座“共居住房”开发案热销。图为建案完工示意图。(取材自“温哥华共居住房”网站)
共居者开发筹建
一般开发案都由建商购地、规画、施工并销售,但“共居住房”则多由共居者自己掌控并开发。以“温哥华共居住房”为例,共居者筹组一家建设公司负责开发,2015年9月建案完工交屋后公司即会解散,改组为住户管理组织。
但与一般公寓的物业管理委员会(Strata council)不同的是,所有住户都有权分享社区公共空间,并以“共识决”方式做决策。
史蒂芬丝任妮(Ericka Stephens-Rennie)为开发案发起人之一,她承认采“共识决”做法很不容易,许多人在参加规定的说明会后打退堂鼓。
还有一些人对“共居住房”有误解,认为住户会丧失稳私权,她笑称有些人以为他们不会有自己的厨房、浴室或客厅,就像住在学校宿舍一样,但并非如此。
另一个常见的误解是以为“共居住房”较一般公寓便宜,事实不然,因为住户要负担公共设施成本,同样大小的单位,售价反而可能更高。
但她强调,住户开始搬入后,成本效益才会显现出来,例如上网费用更便宜,且住户无需自行承担办公室及客房等设施的成本。
她相信这种住房形式在温哥华,乃至于全国各地会愈来愈普遍,且社区内住户彼此关系将更形紧密,尽管不会强制所有住户参与社区活动,但能接受“共居住房”概念的业主多属愿意帮助邻里,开创社区意识者,而不是那种将自己关在门内,只在电梯内与邻居用眼神交会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