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所周知,因为疫情全省进入紧急状态,紧急状态下就算租客不交租金,房东也不能赶人,而且也不能涨租金。
但从9月1日起,“禁逐令”已经取消了,现有的规定是,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:
1、租客欠了3月18日之前的租金;
2、租客欠了8月17日之后的租金;
3、房东就疫情期间(3月18-8月17)给出分期还款计划,租客未按计划还款。
房东就可以合法、按步骤驱逐房客了。
“禁逐令”虽然取消,但“禁涨令”还在,将延续到2020年12月1日。
按规定,房东只能每年(12个月)给租客涨租一次,而且要给租客至少提前3个月以上的通知。
所以计划12月1日开始涨房租的房东,8月底就得给租客发通知了。
但根据BC省府的规定,2021年的房租涨幅,只有1.4%,是2004年以来的最低涨幅。
1.4%什么概念?就是今年2000刀一个月的租金,明年可以涨到2028刀了呢!真开心!
过去17年中房租涨幅最高值达到4.3%,多数年份也超过了3%。1.4%这个,就跟涨着玩一样……
在历经了3月到12月九个月的租金冻结后,房东们好不容易等到了“禁涨令”解封,结果……
去年的房租涨幅为2.6%,但除了3月份以前就已经涨租金了的房东,其余大部分人估计是还没来得及下通知,或者刚下了通知,就被冻结了。
来跟大家盘一盘这个情况:2019年9月,省府公布2020年租金上涨幅度不得超过2.6%。
有一批房东,可能在2019年11月底之前就下了通知,2020年3月之前如愿涨租。
但要知道,根据规定,租客在该一处物业连续租住满12个月,房东才可以加租,之后每12个月可以加租一次。
所以实际情况是,每个租客搬进房子的时间不同,跟房东签约的时间不同,自然涨租的时间也不可能都集中在3月份。
比如2019年5月才搬入的房客,房东必须等到2020年5月才能涨租,但提前三个月以上,1月底可以发通知。之后如果房东房客不变,每一年都是如此:1月底发通知,5月涨租。
本来在正常情况下,不管租约是几月的,大家都是一年一轮回,涨一次租,公平。
但今年因为疫情的特殊情况,3月下旬,省府颁发了“禁涨令”,3月-12月1日,房租不许涨了,这下不管租约是几月的,都统一在12月1日开始涨租。
更悲催的是,如果房东是在9月底或以后才下通知,那么涨租生效日期就是明年1月1日或以后,涨幅就要按2021年的1.4%来计算了。
还是以上面5月涨租金的情况为例,等于是1月底房东下了通知,准备5月1日涨租,然而碰上“禁涨令”,12月1日才生效,那么房租就是从12月1日起上涨了2.6%,并且一直维持到明年12月1日。
从此以后,每年12月1日涨租,每年8月底下通知。
如果不幸有些房东,今年到现在还没下过通知的话,现在就算再下通知,生效也是明年1月了,就错过了2020年的2.6%涨租额度,只能涨2021年的1.4%。
当然,这些涨幅限制都是在房东房客保持不变的前提下,如果换了新房客,就不受这个限制了。
于是乎有人说,这不是逼房东赶人换房客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