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Vancouver Sun报道,近日,一场6年前发生的事故引发的官司公布了结果。
当时,一名BC省女子在Smithers镇的7-Eleven停车场走路时被路面的坑洼绊倒,导致脚踝三处骨折。BC省最高法院法官要求7-Eleven支付$90.7万元的赔偿金。
滑倒后出现多种并发症
受害者名叫Crystal Tommy,她在2018年5月的事故后出现了多种并发症。据判决书显示,2018年圣诞节当天,她在下楼时在7-Eleven的停车场滑倒并伤到了背部。当时,她将这次摔倒归因于之前受伤引发的持续性髋部疼痛,导致她行走困难。
判决书中提到,她的脚踝至今仍然疼痛、肿胀、僵硬,行走时一瘸一拐,并且持续存在行动不便的问题。她在庭审中作证,最多只能步行一条街的距离。
自那次摔跤之后,挣扎到2022年,她停止了在苗圃的工作,从此断绝了大部分的社交关系。而此前,Tommy非常喜欢自己在当地苗圃的体力劳动工作,并经常在村庄和乡间散步,那时她和男友过着幸福而充实的生活。
“所有证人都证实了Tommy女士从快乐变为悲伤和抑郁,” Burke法官写道。“现在的她只会把自己关在家里,即使有人邀请她外出,她也会提到自己的疼痛,并找借口不出去。”
7-Eleven负全责
在诉讼中,7-Eleven加拿大公司否认对停车场事故和后来的摔倒负有责任,并在审判中坚持认为,Tommy没有证明任何一处伤是由公司引起或导致的。
控方根据BC省《占用者责任法》(Occupiers Liability Act)证明7-Eleven存在过失,并提供了事故当天及次日坑洼被修复的照片。
根据判决书,为了证明自己在《占用者责任法》下没有过失,7-Eleven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有“合理的检查和维护系统,并且在事故发生时正在执行这些操作”。
判决书引用了这一裁决——1998年BC省上诉法院的一项裁决明确指出,“仅仅证明存在(检修)计划是不够的。被告必须提供一些证据表明该计划正在执行”。
7-Eleven首先辩称不应承担责任,因为Tommy乘坐的车辆停在坑洼旁边。公司还辩称坑洼不深,场地“使用起来是相对安全的”。但这些辩解都遭到法官反对。
法官表示,“Tommy女士在证词中明确表示,她是在购买了咖啡和三明治后,回到同事的车辆途中,被她未曾注意到的坑洼绊倒后摔倒并扭伤脚踝的”,而她的“证词在交叉质询中没有被动摇”。
因此,法官认为“依据概率优势可以得出结论,原告是在绊倒在坑洼中摔倒的”。
7-Eleven的资产保护专家作证称,每位员工必须参加一门在线安全课程,并完成一份包含五个问题的问卷,课程内容包括“滑倒、绊倒和跌倒:外部危害”。
而2018年,每位员工只完成了一次课程。如今,这门课程改为每年参加一次。
Burke法官列出了公司培训员工的缺陷,包括要求并期望员工完成课程,但未对未完成课程的员工采取任何惩戒措施。因此,Burke法官得出结论认为,7-Eleven“没有合理的检查和维护系统”,即便有,“也没有证据表明该系统在当时正在执行”。
不过,判决结果也考虑到Tommy在事故发生时的年纪(出生于1987年),以及基础病和与本案无关的手术。
最终,法官判给她$49.4万元用于未来收入损失,$1万元用于过去收入损失,$17.5万元用于痛苦和折磨,$17.2万元用于未来家务劳动损失,$4万元用于过去家务劳动损失,以及$1.8万元用于未来护理费用和特殊损害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