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大温一公寓住户,因为被楼上住户搞出来的噪音弄得彻夜难眠,甚至无法工作,遂将楼上住户告上法院,结果,楼上住户被判罚近3000刀。
被逼搬出去 求一夜好眠
根据本拿比社区报Burnaby Now的报道,一对住在本拿比Edmonds区一栋29层公寓19楼的华人居民Yang Chu和Felix Tan,去年至少有 16 次被楼上制造的噪音毁了他们的睡眠。
根据BC民事纠纷仲裁处(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)的文件记录,Yang和Felix 投诉说,去年(2020),住他们楼上公寓里的人常常在晚上 10 点后到早上 7 点之前,播放“大声量的音乐”并举办很吵的聚会。
更扯的是,因为噪音吵得他们无法入眠,有时逼得他们不得不离开公寓去亲戚家睡觉,并耽误了工作。
Yang和Felix 曾发信要求楼上邻居音量放小声,也通过电子邮件向物业经理投诉,但是都没有得到任何结果。
不得已,他们只能诉诸BC民事纠纷仲裁处,希望法庭判决制造噪音、扰人睡眠的楼上住户──Seyed Mohsen Hashemi Sefat 和 Hirad Abbaspour──为16次制造噪音的行为赔偿 3200 加元,每次200 加元。
另外,他们因为搬到亲戚家导致误了三天工作的薪水,也要楼上住户赔偿,共795加元。
夜间搞噪音 罚你没商量
法官Julie Gibson在6月30日完成的判决书上提到,Yang和Felix提供了站在邻居家门口录制的声音,不仅有大声谈话,还有相当扰人的音响,声音都超过了50分贝,属于噪音。
Seyed 和 Hirad 当然否认自己制造了不合理的噪音( unreasonable noise),但没有提供有力的说法来反驳Yang和Felix 提出的证据。
法官说,Seyed后来在写给Yang和Felix的短信中也承认了在夜间制造噪音的事实,而且他提出的证据,没有对为什么制造噪音作出合理解释,“相反的,Yang和Felix提出的几个证据,例如录音、要求邻居小声的短信,和写给物业经理的电子邮件,乃至其他楼层住户的人证……都强而有力。”
结论是:Seyed 和 Hirad 在夜间制造噪音扰人清梦的行为是不可取的。
最终,法官做出了裁决,楼上住户要赔偿Yang和Felix 2500加元,相当于平均每晚156加元,另外再加9.52加元的利息和 225 加元的法庭费用,算一算,2734.5加元,近3000刀。
不过,Yang和Felix 要求的3天误工工资赔偿,共795加元,法官没有同意。因为,法官认为,他们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3天没有上班是因噪音所导致。
夜间安静 是每个住户权利
不论如何,这个案件应该足以给爱在深夜制造噪音的人士一点儆醒。
其实,住在公寓大楼里的每个住户,到了夜间,都拥有属于自己的安静空间的权利,任何人都不能剥夺,也不能随意去干扰其他住户这项权利。
如果不懂得珍惜这个权利,只要让法律出面严惩了。